11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注销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8个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 第138号)。
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氨非咖片、复方氨基比林茶碱片、氨林酚咖胶囊小儿夜啼符、氨咖敏片、丁苯羟酸乳膏、小儿复方阿司匹林片、氨非咖敏片等8个品种开展了上市后评价。
经评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上述8个品种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已上市销售的产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注销公告附件显示,此次注销的8个品种药品,共涉及64个批准文号。其中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涉及药企最多,包含37条相关批准文号,资料显示,小儿酚氨咖敏颗粒为一款解热镇痛药,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小儿夜啼中成药、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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