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食管狭窄是指发生在儿童中食管因机械性阻塞或动力异常而导致的食管内容物通过障碍为特征的病变。食管狭窄儿童最典型的症状是吞咽困难和呕吐,最初常为吞咽固体食物困难,逐渐进展为吞咽流质困难。
症状轻的小朋友进食流质食物顺利,但是进食半固体或者固体食物出现呕吐,症状重的小朋友就连喝水都会出现呕吐。大一点的孩子,如果食管下段出现狭窄,可能不仅表现为呕吐,还会出现胸骨后的疼痛,或者是夜间的反流加重。反复的进食困难或者呕吐,可引起脱水以及电解质紊乱;食物呛咳反流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表现为慢性咳嗽、咽部不适、喘息、呼吸困难等。随着病程延长可引起全身症状,可导致患儿进食减少、贫血、营养不良,影响患儿的生长发育,严重者甚至引起死亡。总的来说食管狭窄对儿童的生长发育影响非常大,也给小朋友带来许多痛苦。
导致儿童食管狭窄主要有以下四种原因:先天性食管狭窄、食管术后吻合口狭窄、化学腐蚀性食管狭窄以及食管运动功能异常所致狭窄等,其中化学腐蚀性食管狭窄更为常见。
先天性食管狭窄是因为发育过程中,气管与食管隔膜基底部或食管侧嵴过度增生而导致的狭窄。食管吻合口狭窄是食管手术后的常见并发症,发生率约为18%~50%,常见于食管闭锁食道吻合术后以及食管重建术后。化学腐蚀性食管狭窄常见于5岁及以下儿童,多与儿童好动且识别能力差有关。常见的导致儿童误食的物品包括强酸、强碱类清洁用品、药品、化妆品等。食管运动功能异常所致的狭窄在儿童中以贲门失弛缓较为常见小儿收惊符。
不同原因导致儿童食管狭窄的严重程度不一,疾病的诊断主要根据病史、临床症状以及相关检查,例如影像学、内镜、消化道测压等。患儿吞咽困难症状常用奥格尔维&阿特金森评分法进行评估(见下表)
上消化道造影可辅助提供狭窄长度及部位的初步判断,目前在临床应用较为广泛,可明确狭窄段的位置、类型、狭窄直径和长度等。
胸部CT/磁共振检查可帮助评估患儿食管狭窄的情况,是否存在畸形和结构的异常,例如消化道腔外压迫、软骨组织等。
内镜是对食管狭窄直视下的有效评估手段,普通胃镜能大致观察食管黏膜病变并做活检检查,超声内镜可对食管粘膜被腐蚀的深度及狭窄环作初步的诊断。
近年来,高分辨率食管测压技术和食管24小时PH阻抗监测技术发展较快,可用于贲门失迟缓的分型和预后判断,以及食管闭锁术后食管蠕动障碍等功能性疾病的诊断。
一般治疗:主要是支持治疗,包括对食管损伤较为严重的患儿及时留置鼻胃管,一方面可通过胃管喂食、给药,避免饮食过程对食管造成进一步损伤。另一方面,鼻胃管留置于食管内还可起到支撑作用,防止食管闭锁发生。
药物治疗:食管狭窄的药物治疗主要是通过药物抑制损伤组织的纤维化和瘢痕形成,以减轻因瘢痕导致的永久性食管狭窄。常用的药物包括曲安奈德、甲基强的松龙等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另外,质子泵抑制剂奥美拉唑可抑制胃酸分泌,对食管狭窄的治疗有辅助作用。药物治疗仅可缓解部分症状,且存在个体差异。所以,疾病治疗主要还需依靠内镜及外科手术干预治疗。
手术治疗:目前临床常用的手术治疗方法有食管重建手术、沙氏探条扩张、内镜下球囊扩张术、内镜下药物注射治疗、食管支架置入术、针刀放射状切开以及经消化道腔内磁压榨吻合术等,不同治疗方法适应指针及临床疗效各异。
冯玉灵,上海市儿童医院内镜中心 主治医师,儿科学硕士,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擅长儿童消化系统常见病诊治,熟练掌握儿童消化内镜及动力检查诊断技术,主要研究方向为儿童消化内镜与胃肠动力学,已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
顾竹珺,中共党员,副主任医师,儿科学硕士,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对小儿内科等常见病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擅长腹痛、腹泻、呕吐、便血等儿童消化系统疾病的诊治。熟练掌握儿童胃肠镜及内镜下的治疗。主持省部级及局级课题各1项,已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刘海峰,医学博士、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曾赴日本进修学习消化内镜技术,擅长解决疑难小儿消化疾病诊断与治疗,熟练掌握小儿消化内镜诊治及消化道测压技术,位于国内领先水平。国内较早开展儿童微创外科治疗,如贲门失迟缓POEM(经口内镜肌切开术)手术、十二指肠隔膜治疗、食管狭窄球囊扩张治疗、消化道肿物ESD(内镜粘膜下剥离术)、EMR(内镜粘膜切除术)、内镜钛夹技术治疗难治性小儿息肉病、消化道出血的内镜介入治疗等手术。
先后承担省部级、市局级科研课题5项。在国内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参编专著4部。目前主要学术兼职: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消化学组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内镜医师分会小儿消化内镜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妇幼协会内镜微创学会常务委员、上海市消化内镜学会委员、中国妇幼协会小儿消化内镜分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儿科学会消化学组副组长、上海市消化学会消化动力学组委员、《中华小儿外科杂志》编委小儿的年龄范围、《临床儿科杂志》编委等。
版权声明:本文为 “小儿收惊网,小儿辟邪小儿化煞宝宝平安符小化化病小儿夜啼符小儿聪慧符”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